根据《关于印发<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财教〔2013〕220号)《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内财教规〔2025〕18号)《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内助学中心〔2026〕17号)和《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印发<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>等五个文件的通知》(包师发 〔2014〕97号)等文件精神,我院对2026年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,并对其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进行了评议。经评审,现将我院拟推荐申报2026年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结果名单进行公示,名单如下:
2024级研究生:吴爽、李泽坤、于梓妍、骆观海、秦瑶。
2025级研究生:排书怡、王澜敏、张可欣。
公示期限为:5个工作日,即(2026年10月9日—2026年10月14日),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美术学院学生办公室反映,逾期未反应视为无异议。
受理地点:美术学院芳华楼303、305办公室。
公示监督电话:6193198、6193200。
学校监督电话:6193048、6193043。
美术学院
2026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