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团总支文件
包头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团发 【2017】 第37号文件
包头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宿舍管理条例
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,建立文明秩序、培养良好的校风,我院根据公寓管理中心下达的《宿舍管理条例》通知,为保证我院全体学生有一个文明、整洁、舒适、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,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,具体要求如下:
1、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规定,接照标准住宿。
2、学生宿舍一律不准留宿异性人员和私自留宿非本校人员。
3、严守作息制度,熄灯后请保持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、弹拉乐器、放音响和进行其它有碍他人休息的活动。
4、保持室内整齐清洁,室内垃圾随时清扫并倒人垃圾道或垃圾筐,严禁将垃圾堆放在门前或通道里,如有卫生不合格情况,按《学院宿舍违纪处罚条例》处理。
5、房间门窗和室内的墙壁要整洁。装饰美化要健康、文明、高雅,不准乱写、乱画、乱张贴不健康的字画。不准张贴壁纸、挂钩,窗帘,禁止安装床上桌。
6、保持楼内整洁,不准随地吐痰,禁止在墙壁上打球印、踩脚印、按手印和乱写乱画。
7、保持良好的生活秩序,严禁酗酒和在宿舍内抽烟。楼内禁止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及滑旱冰、放鞭炮、摔瓶子等影响宿舍正常秩序的活动。
8、严令禁止在楼内喂养家禽家畜和饲养宠物。
9。爱护公物,不准用脚踢门或用物砸门、砸玻璃、撬门、撬锁。
10、节约用水用电,随手关灯,人走灯灭,严禁私拉灯线,不准用电炉、电热杯、电暖宝、吹风机、电夹板、饮水机等电热设备,发现以上设备全宿舍人员取消任何评优资格。
11、注意防火、防盗,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明令禁止的任何凶器,离开宿舍要随手锁好门。
12、请假条必须一式三份,将公寓留存留给各自楼负责的公寓管理老师;周六日请假由班长统一负责。
13、门禁卡丢失及时补办,并向公寓管理老师说明情况,否则按夜不归宿处理。
14、星级宿舍评选活动,每周进行两次卫生检查,一次评选,评为优秀宿舍奖励一颗红星,五星红星可获得一颗黄星,按星级多少评选优秀宿舍。不合格宿舍给予一颗黑星,三颗红星可消除一颗黑星。
15、年终最差宿舍评奖、评优、入党等各种资格全部取消。
检查内容 |
评价等级 |
优 |
良 |
差 |
被子 (10分) |
宿舍全体学生被子方正; |
|
|
|
摆放整齐; |
|
|
|
地面 (15分) |
地面干净整洁; |
|
|
|
床下物品摆放规范,成行成线成排,给人以规矩感; |
|
|
|
无垃圾、烟头等杂物; |
|
|
|
桌面 (15分) |
桌面整洁,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 |
|
|
|
窗台禁止堆放杂物; |
|
|
|
床面 (10分) |
床面平整无杂物,禁止挂帘子; |
|
|
|
物品、衣物整齐有序,无杂乱感; |
|
|
|
垃圾 (15分) |
禁止存放垃圾,做到“勤倒” |
|
|
|
宿舍值日表 (15分) |
值日表按规定位置粘贴齐全; |
|
|
|
值日表无遮拦; |
|
|
|
是否睡觉(10分) |
睡觉一律减等级 |
|
|
|
其他事项(10分) |
宿舍无用电隐患,无违禁用品; |
|
|
|
积极配合宿舍检查,检查时态度诚恳,热情; |
|
|
|
宿舍卫生评分标准
备注:满分为100分、优:80~100 、良:70~80(不包括80)、差:0~70 (不包括70)
以上标准有一项不合格扣10分
美术学院
2017年11月8日